台北市育兒津貼/育兒補助/保母補助/托育補助/私托補助加碼3000元2016年1月20日實施
台北市保母托育補助(臺北市友善托育補助)加碼2000元以上 0~2歲幼童 合格保母,托育中心 補助3,000元 專業訓練沒證照保母 補助2,000元 台北市政府推出平價托育補助政策,將加碼補助送托有證照或接受保母專業課程訓練保母的家長,每月將各補助3千2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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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保母托育補助(臺北市友善托育補助)加碼2000元以上
0~2歲幼童台北市政府推出平價托育補助政策,將加碼補助送托有證照或接受保母專業課程訓練保母的家長,每月將各補助3千2千元,預算若獲市議會三讀通過,最快明年一月實施。
合格保母,托育中心 補助3,000元
專業訓練沒證照保母 補助2,000元
北市府社會局婦幼科長杜慈容表示,目前北市開辦公辦民營托嬰中心,月收1.1萬元,社區公共保母月收1萬4500元,僧多粥少。坊間合格保母每月平均約收費1.8萬元、托嬰中心約2.2萬元,幾乎是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的兩倍價,常有擠不進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的家長發出不平之鳴,因此研擬補助。
台北市社會局研擬補助,只要是0到2歲幼童給合格保母和合格托嬰中心托育,可補助3千元,受過專業訓練但沒有證照的保母,補助2千元,如果再加上台北市現有的育兒津貼以及中央原有的托育補助,加碼後最高可領8500元補助,最快2016年一月實施。不過,為了避免保母藉機漲價,將研議同意凍漲的保母或托嬰中心,家長才能補助。
服務對象
一、補助對象:
兒童及申請人(父母雙方或單親一方或行使負擔兒童權利義務一方或監護人)皆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一年以上,申請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或一方就業、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障礙、或服義務役、或處1 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執行中,家中未滿2 歲兒童送托至本市合作托育人員或合作托嬰中心照顧者,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一)一般家庭: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皆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二)弱勢家庭: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家有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高風險家庭。
(三)三位子女以上家庭:
1、一般家庭: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有三位以上子女之家庭,其未滿二歲兒童需送托者。
2、弱勢家庭: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家有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高風險家庭。
應備文件
一、應備文件:
(一)105年度臺北市就業者托育費用暨友善托育補助申請表。(二)兒童及申請人雙方戶籍資料。
(三)執業/合作托育人員收托者:托育契約書影本。
(四)主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黏貼於申請表背面)。
(五)申請人雙方3 個月內有效就業證明(三位子女以上家庭無須繳交)。
二、選備文件:
(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二)兒童 1 年內發展遲緩或有效期間內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三)申請人中、重度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服役、在監服刑或保安處分等相關證明。
(四)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認定證明文件。
(五)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認定證明文件。
(六)三位子女以上家庭證明文件及第1、2位子女戶籍資料。
(七)國稅局開立之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申請人之稅率原則上免附證明文件,以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審核完竣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稅率為準,如有疑義或更新,得自行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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